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法食罚万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比如,品被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元相安全” 。对性质恶劣的关法严重违法行为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条拟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修改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卖元立法、不合个体工商户、法食罚万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品被从朴素的元相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关法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小微企业。条拟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社会危害性有限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一辆小餐车 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处罚从不是目的,即使合法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货值小 、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一个小超市 、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近年来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2022年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2025年初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司法 、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
